|
|
 |
首页 > 收费标准 |
 |
| 家庭服务员收费标准 |
 |
 |
| 说明: |
> 管理费和保险费一次性收取,如因服务员提出辞职,本公司免费进行调换;一周内若雇主解除合同,则收当月
工资,退还管理费和一年保险费。
> 服务费按实际服务时间收取,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服务时间一周以上,保险费不予退还。
> 不住家家政员加收住宿费150元/月,并支付家政员往返车费或每月为服务员购买公汽月票一张。
> 非中国籍的雇主服务费增加100元/月。
> 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,每增加1平方米服务费增加1元/月。
> 用户常住人口在5名以上者,每增加1名服务费增加30元/月。
> 家住北京城八区以外即远郊区县的用户服务费增加30元/月。 |
 |
| 特护、月护收费标准 |
 |
 |
| 说明: 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。 |
 |
| 临时工家庭收费标准 |
 |


 |
| 说明: |
1、家庭教师、普通小时工以2小时为服务起点,不足1小时均按1小时计算。
2、请提前一天预定小时工。 |
 |
| 厨房用品清洗及维修价格表 |
 |

 |
| 说明: |
1、以上价位为参考价,以免工作人员随便报价;
2、如果服务内容不在以上范围内,请老师及时与公司联系;
3、所有服务内容服务员必须记入服务单,老师签字确认,否则公司不承担所造成的后果。
4、本报价参考北京市市场价格,其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,如有需要变更部分,我公司及时公示。 |
|